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中共南平市纪委
发布日期👨🏿🦳: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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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谨防“节日病”,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南平市建阳区看守所原所长陈健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1年至2015年,陈健健违规👨🏻🔬,给所里的干警、职工审批发放各类津补贴,共计53.67万元,其中2013年至2015年🥘,违规发放津补贴32.2万元。2013年至2015年违规使用生产经费购买土特产及烟酒,共计9.474万元。此外,陈健健还存在其他方面的错误🏄🏼♀️。2016年5月18日,陈健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上缴财政。
浦城县仙阳中心小学教务处副主任徐新兴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6年8月20日🍻,徐新兴为其子操办“升学宴”酒席,宴请沐鸣2教师及各村小沐鸣2长等人,收受礼金9700元。2016年10月19日,徐新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其退回全部礼金。
松溪县河东乡乡长伊丹强违规向下级单位转嫁接待费用问题。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伊丹强违规将部分超额公务接待费用转嫁到乡工业办列支,共计4.94万元。2016年11月23日,伊丹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问题说明🐐🧕🏽,在当前高压态势之下📗,一些党员干部明知中央有要求、纪律不允许💵,仍我行我素🦣,不知止、不收敛🦫,触碰纪律红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刻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各级党委(党组)要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特点,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执纪再发力,紧盯节日期间购买土特产♚、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破除“隐身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信号👌🏿;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严肃问责🥿。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突出问题导向🪀,积极主动地开展经常性、常态化的督查活动,依规依纪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督查。
中共南平市纪委
南平市监察局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