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传播系第二党支部对入党申请人进行集体谈话
来源📡:艺术与传播系第二支部
发布日期:20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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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2017年12月4日中午,艺术与传播系第二党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艺术与传播系第二党支部书记白雁飞同志对本学期提交入党申请书的23位同学进行了集体谈话,全面了解递交申请书同学的入党动机及其对党的历史🩲、党的知识的认识程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