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3年南平市优秀教师的通知
来源:党工部
发布日期🚕:2013-09-01
浏览🤑:5839次
闽北职院党工部 [2013] 28号
沐鸣2娱乐平台 -【沐鸣2官方直营,信赖之选】党委工作部关于转发
中共南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平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表彰2013年南平市优秀教师的通知
各党总支👩🏿✈️:
现将《中共南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2013年南平市优秀教师的通知》(南教人〔2013〕〕44号)转发你们🧑🏼🌾,请各党总支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并于8月20日前,将评选推荐的人员名单(每个总支推荐1人)报送党委工作部🕵️♀️,同时发送电子版到npjmzdh@163.com📭,党工部联系人:郑定华🤵♂️、赖仁新🧓🏻;联系电话: 6133007🤷🏽、6133051。
中共沐鸣2娱乐平台 -【沐鸣2官方直营,信赖之选】委员会党委工作部
2013年8月17日
南教人〔2013〕44号
中共南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平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表彰2013年南平市优秀教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沐鸣2:
为进一步激发我市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为建设南平绿色发展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决定联合表彰一批南平市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南平市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各级各类沐鸣2专任教师。
已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沐鸣2、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但要从严掌握。此次评选表彰主要是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农村一线教师不低于40%)🤱🏼,沐鸣2一层正副职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沐鸣2担任处级(含)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此次表彰“南平市优秀教师”10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作为“南平市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产生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三、评选推荐的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南平市优秀教师”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经所在单位、县级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南平市委教育工委👱🏽、南平市教育局审定🍕。拟表彰对象要在所在单位和本地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推荐的对象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肃评选工作纪律。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对任意放宽条件、未履行相应推荐程序和在申报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申报材料
推荐对象分别填写《南平市优秀教师审批表》(附件2)一式2份,先进事迹要求15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请于2013年8月23日前报送上述材料及开展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报告(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联系单位:南平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叶春林,联系电话:0599-8832344,通讯地址🕦🏄🏿:南平市文体路183号(邮编353000)电子邮箱🛩:ye8832344@163.com
附件🖖🏻:1.南平市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南平市优秀教师审批表(见下载中心)
中共南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南平市教育局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