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团委党支部组织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
来源:学工处
发布日期: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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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在院党委统一部署下💛,1月13日下午,学工处团委党支部召开了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此次组织生活会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全体党员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盘点收获🙆、检视问题、深刻剖析🤒,达到了预期目标。沐鸣2党委副书记陶金辉作为普通党员参加了会议。处室和基层岗位的普通群众列席会议。
本次组织生活会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二〇二二年新年贺词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本省和南平市的发展的变化,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精神。会议还传达了中共南平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沐鸣2关于开展向潘东升🚸、陈炜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支部党员林红梅、王慧分别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历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做了代表交流发言🚝。
在组织生活会环节🕠,会前🧜🏼♂️,支部全体同志再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等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一系列重要理念、重大实践;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精神,并进行研讨。支部党员之间结合一年的学习教育🙍🏼♀️、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并向身边的同志、服务群众进行了征求意见。每名党员还结合自身相关情况,撰写了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并从检视出来的具体问题中,剖析主观上🫱🏽、思想上的根源🫅🏻🤵。
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刘林通报支部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查找剖析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下一步改进的措施;党员们围绕理想信念🆗、对党忠诚、责任担当、斗争精神等方面,全面查找自身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检视🧖🏻,认真剖析主观上🧑🏻🦳、思想上的根源,实事求是🖇,正视不足。同志们开诚布公,谈了自己的收获和提高,也检视了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开展了自我批评和批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会上同时还组织了民主评议👮🏿♂️。
院党委陶金辉副书记作为普通党员🧑🔬,也在会上进行了发言和自我批评🎅🏽,并接受全体支部党员的批评♤。在生活会上,他指出◼️,本次的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会议程序规范,党支部检视问题较为客观全面👐🏼,同志们自我剖析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真诚并直指问题🧏,达到了互相帮助,交流提高的目的👩🏽🦰🍄🟫。希望同志们认真着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今后一段时期的奋斗目标🤜🏽、发展思路和具体任务上来,脚踏实地🍞,践行“闽北职院精神”,坚持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