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日期:201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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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系学生科:
2015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拟于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前后,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4月19日至4月30日。
二、活动目的
切实做好《国家安全法》学习宣传,增强广大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大力弘扬“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风气,引导师生共同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构筑校园反渗透、反策反、反窃密、反恐怖、反颠覆、反破坏的坚强防线。
三、组织领导与宣传发动
各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以纪念《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充分利用校园各种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体开展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国家安全教育的浓厚氛围。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安全法》,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对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
四、主要内容与组织形式
(一)开展专题宣传。沐鸣2将通过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校园广播、发放宣传手册、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国家安全法》专题宣传,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
(二)组织专题学习。4月20日下午班会,各系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有关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学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福建省国家安全工作若干规定》等相关条文,引导师生自觉学习运用好、宣传贯彻好相关法律。结合实际把国家安全教育融入“形势与政策”等课程教学。
(三)利用第二课堂,各班组织开展讨论,交流心得体会。
(四)组织专题考试巩固学习成效。4月27日下午班会,在全院组织一场关于《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福建省国家安全工作若干规定》等相关法规条文考试(公开卷面),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巩固学习国家安全教育的成效。
五、材料上报要求
各系于5月1日前将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书面总结材料(字数不超过1500字)及相关活动照片(1-3张)上报学生工作处。联系人:张茶英,联系电话:6133017电子邮箱:zcy40@163.com。
附件:
1. 学习宣传材料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2. 学习宣传材料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3. 学习宣传材料之三:《福建省国家安全工作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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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