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鸣2娱乐平台 -【沐鸣2官方直营,信赖之选】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日期:2010-04-29
浏览🧜🏽🧠:11743次
闽北职院团[2004]1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学生社团作为高等沐鸣2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繁荣校园文化🚖、推进沐鸣2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保障和促进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跨世纪人才🚣🏿♂️🧛🏿♀️,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由本院在籍学生根据共同的专业学习和兴趣爱好🧜🏿⛹️♀️,以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为目的和自愿的原则组成的群众性团体。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沐鸣2的校纪𓀓、校规,以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以创建文明校园,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同学、服务沐鸣2🫑、服务社会为目的,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五条: 沐鸣2娱乐平台 -【沐鸣2官方直营,信赖之选】学生社团联合会在沐鸣2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以及沐鸣2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承担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 组织
第六条🟨:各学生社团必须自觉接受院团委的领导和指导🧑🏼💼,由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协调和管理。学生社团分级管理,院级学生社团由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具体管理,科(系)级学生社团由所在科(系)的团总支社团部具体管理📜💆🏼♀️,科(系)团总支应根据学科特点指导本科(系)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第七条:学生社团应具备下面基本条件
(一)制订出完整的章程🏌🏼♂️,有明确的宗旨;
(二)有健全的规章制度👦🏻;
(三)有独立开展活动的能力;
(四)有明确的成员条件和基本人数(总数不少于20人)👐🏼;
(五)有一定的指导教师。
第八条🦫:成立学生社团的手续
(一)社团主要发起人(三名以上同学)向院团委或团总支提出成立意向,经同意后即可筹备申请材料。
(二)申请👫:科(系)级学生社团向所在团总支提出书面申请,院级学生社团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社团的章程草案,指导教师的意见、社团发起成员的基本情况及所需特殊说明的情况等书面材料🦯。
(三)登记核准:科(系)级学生社团由所在团总支登记核准后报院团委备案🏗,院级学生社团由院团委审核批准🏭,并填写《福建省沐鸣2娱乐平台 -【沐鸣2官方直营,信赖之选】学生社团登记表》🤾🏼♀️。
(四)获准成立后👱🏼♀️,由院社团联合会向该社团颁发《福建省沐鸣2娱乐平台 -【沐鸣2官方直营,信赖之选】学生社团注册证》,社团方可开展活动🧒🏼。
第九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聘请🧜🏼:学生社团必须聘请热心社团工作💂🏻,具有一定政治素养,思想境界和业务专长的教师或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或顾问。聘请院外人员为指导教师须报院团委审批🦠🚵🏼♂️。
第十条👨🏽💼:学生社团必须履行学期注册手续,每学期第一周内社团负责人必须持《福建省沐鸣2娱乐平台 -【沐鸣2官方直营,信赖之选】学生社团注册证》到社团联合会进行注册📚,并提交上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上学期财务决算报告等书面材料💊,逾期不登记注册的社团,不得开展活动和招收新会员,并给予注销处理。
第十一条:各学生社团负责人(正👏🏽、副职)需由各学生社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并报院团委审核批准👸,由院社团联合会聘任。凡受到沐鸣2处分者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的社团负责人♌️,不得再担任社团负责人🫘📞。
第十二条:各学生社团的正职负责人,届满离任要进行个人工作小结和鉴定。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换届👨👩👦👦:各社团理事会每年换届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迟👬🏻,但不得超过两年。换届时应做好人事档案、经费财产等移交,并抄报社团联合会存档🌼。
第十四条🔪:各社团必须有符合自身发展的章程🚉,章程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名称,宗旨,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能,活动的内容、范围及活动方式,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社团成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成员条件🟨、入退手续),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程序及职权🎆、章程的修改程序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五条:凡本院的在籍学生经本人申请,各社团理事会批准,可以成为社团会员。
第十六条:每个学生可以参加一个社团至多不超过两个社团➙。若同时参加两个社团,其中一个必须为一般会员。
第十七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会员应遵守各社团章程。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会员因其权益受到侵害可到社团联合会提起申诉⛹🏻♂️,并说明具体情况提交书面材料。
第二十一条:各社团每学期均须对社团会员注册一次👮🏿♂️,并将注册情况以及有关事宜报联合会备案。
第四章 经 费
第二十二条:各社团活动经费应遵循“自筹、自立🤱🏿、自主”的原则,要积极争取院内外的广泛支持🥝,必要时可向院团委提出申请支持。
第二十三条🫵🏻:科(系)级社团经费上交团总支社团部管理,院级社团经费上交院社团联合会管理,由院社团联合会和团总支社团部为各社团设立总帐和明细帐。
第二十四条:各社团在使用经费时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各社团凭发票到院社团联合会或团总支社团一次性使用经费超过50元🧖🏼♀️,须事先申请。
第二十五条:各协会会费收取时间,收取方式须下报社团联合会,经批准才可实行,协会个人会费每人不超过15元,无特殊情况不能二次收费(二次收费需报社团联合会、团委批准)。
第二十六条:社团联合会和团总支社团部将各社团经费收支情况定期向会员公布,并接受各社团的监督。
第五章 活 动
第二十七条:各社团活动应坚持“业余、自愿🙋🏻♂️、有效”的原则,提倡与专业学习🚴🏻、社会实践⛹️♀️、提高素质相结合。倡导活动向高质量🈁、高品位😗🟠、高覆盖方向发展。
第二十八条:各社团根据工作计划开展活动,凡举办全院性大型活动或参加全省(市)性活动⛹️♂️,须预先经社团联合会🔟、院团委批准。
第二十九条:各社团请院外人员,院内教师作报告或座谈须报院团委批准。各类讲座和报告不得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
第三十条:各社团活动应健康活泼、有益学生身心成长。要做好每次活动的文字、图片🙁、实物等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
第三十一条♦︎:各社团创办面向院内的刊物🍻,须经院团委审批并接受沐鸣2管理,建立跨沐鸣2👨🏻⚕️、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院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沐鸣2禁止出版非法刊物🌋。
第三十二条:各学生社团组织对外活动须院团委审批。外院社团到院开展活动也须经院团委审批💵。
第六章 奖 惩
第三十三条:院团委每学年进行一次“优秀社团”👩🏻🔧、“社团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活动,并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四条☠️🚰:社团联合会对各社团实行积分评比制度🤑,评比结果为社团表彰的主要依据。
第三十五条:凡有违反上述管理办法规定,视情节给予学生社团相应的处分,处分分为:通报批评、警告🧑🦱、暂停活动和勒令解散,并给予社团责任人相应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社团组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解散。
(一)一学期未进行正常活动。
(二)会员长期不足20人者。
(三)无正式负责人或机构瘫痪、管理混乱者。
(四)出现其它应予以解散的情形👧👧🏿。
第三十七条:凡未经批准擅自成立并开展活动的学生社团组织视为非法组织🤷,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各社团在开展工作时应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共青团沐鸣2娱乐平台 -【沐鸣2官方直营,信赖之选】委员会
二○○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