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纪(第2期 总第34期)
来源:南平市教育纪工委
发布日期:201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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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明纪
第2期(总第34期)
南平市教育纪工委 2017年2月7日
借培训之机公款吃喝校长被查处
2016年12月,无锡市纪委根据举报,严肃查处了无锡开放大学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公款吃喝唱歌等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时任该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朱林林,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仁刚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并于今年1月在当地媒体上通报了对这一问题的查处结果。
据了解,2015年11月,时任无锡开放大沐鸣2长的朱林林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决定组织沐鸣2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到宜兴市开展安全(消防)培训活动。
2015年12月4日下午,该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按计划赴宜兴市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及实践活动,晚上住在宜兴。在酒店用晚餐时,朱林林提议饮酒并同意餐后到酒店歌厅唱歌。身为校纪委书记,王仁刚在现场未加提醒制止,事后也未向组织报告。
据调查,当晚酒水消费了1532元、唱歌消费了2230元,共计3762元。这笔费用事后被以培训费的名义公款报销。包括朱林林、王仁刚等6名校领导在内,共有20余人参与公款饮酒、唱歌。
“这是一起典型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案件,教训十分深刻。”无锡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无锡市纪委对案件中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查处。朱林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无锡开放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职务;王仁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纪委书记职务;其他4名校领导被诫勉谈话。无锡市纪委还责令无锡开放大学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摘自中共纪检监察报2017年2月6日第6323期借培训之机公款吃喝娱乐 无锡开放大沐鸣2长纪委书记被免职)
【纪律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六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