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责——第4期(总第7期)
来源:中共南平市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平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发布日期:20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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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明责
第4期(总第7期)
中共南平市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南平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 检 组 2018年7月12日
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
1.浙江省平阳县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彩军等人在县体育中心周海平挪用公款案中不作为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平阳县体育局体育中心违反有关规定将单位会计和出纳工作交由同一人负责、未及时对收存情况进行核对,致使该中心原会计兼出纳周海平长期多次挪用公款,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总计276万余元。2018年2月,体育中心主任林茂凯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副主任林立学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体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缪存烈作为分管领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许彩军作为主要领导,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摘自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2.江西省安远县侨联原主席吴德英等7人对版石镇姚美良纪念沐鸣2建设工程监管失职问题。2017年10月,姚美良纪念沐鸣2建设工程经鉴定,存在装饰装修工程不符合图纸设计及相关验收规范要求等问题,时任版石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刘晓伟、版石中心小学副校长陈红盛作为建设单位负责人,县城建局质监站副站长陈伟坚作为工程监管责任人,监管失职,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时任安远县侨联主席吴德英、县教育局校建办主任欧阳振德、时任版石中心小沐鸣2长廖新长作为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城建局质监站站长欧阳春云作为质监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吴德英、欧阳春云、刘晓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安远县纪委给予吴德英、欧阳春云、刘晓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红盛、廖新长、欧阳振德党内警告处分;县监委给予陈伟坚警告处分。(摘自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3.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财务处处长王第财务管理失职失责问题。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资金管理混乱,使用不规范,廉政风险隐患突出,专项资金混记混用,课题经费监管失察,靠课题吃课题,横向课题经费报销五花八门,存在用不当票据报销套取现金等问题。王第身为财务处处长,在任职期间,对院内资金管理混乱、使用不规范负有直接责任,对横向课题经费用不当票据报销套取现金问题负有审核管理责任。王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摘自天津市纪委监委网站)
4.寿宁县平溪中心小学党支部委员、校长叶少雄因该校工作餐、票据报销不规范问题被问责。2014年至2016年期间,寿宁县平溪中心小学财务人员违反《寿宁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在会议费列支公务接待费”的规定,在会议费中多次列支工作餐费用。2018年4月,平溪中心小学会计周金平、原会计周源明分别被给予诫勉谈话;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叶少雄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摘自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问责链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第六条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