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沐鸣2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来源:实训科
发布日期:20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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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沐鸣2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部属高等沐鸣2: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高等沐鸣2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使其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教育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了对1984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高等沐鸣2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修定工作。
现将修定后的《高等沐鸣2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反馈给我部高教司。
教育部
二〇〇〇年三月二十一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高等沐鸣2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高等沐鸣2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沐鸣2要在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下,由一位校(院)长分管仪器设备工作,并结合沐鸣2的具体情况,确定沐鸣2仪器设备的管理体制🥘,明确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沐鸣2的仪器设备均为沐鸣2财产,对各种渠道购置、经营或非经营型的仪器设备应按照统一规定管理。仪器设备根据价格、性能等因素分别确定为部、省、校🧓🏿、院、系级管理。沐鸣2配备仪器设备要实行优化配置的原则🧵,要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仪器设备申请👮🏽♂️、审批、购置、验收、使用、保养、维修等的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 沐鸣2采购仪器设备,要做到力争优质低价🦗,防止伪劣产品流入沐鸣2。进口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不合格的要及时提出索赔报告🎍。所购仪器设备在校级主管设备的部门入帐后,财务部门方可予以报销🤦🏽🎡,做到各部门仪器设备帐物相符🌶。管理范围的价格起点与财政部规定的固定资产价格起点一致。
第五条 仪器设备在使用中要保持完好率🤝,根据需要做到合理流动,实行资源共享,杜绝闲置浪费、公物私化。仪器设备的调拨〰️、报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技术鉴定和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有关收入交沐鸣2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 沐鸣2要对仪器设备的资料建立档案,实施计算机管理。对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及使用状况经常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并按有关规定如期、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数据。要加强校内😸、外网络资源建设,逐步做到有关数据网上传输💀,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实现对仪器设备的资源共享和科学化管理。
第七条 沐鸣2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从本校的实际出发,充分挖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寿命的工作🐱。沐鸣2要积极鼓励自制新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经技术鉴定合格后登记入帐🌩。
第八条 沐鸣2从事仪器设备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沐鸣2要重视仪器设备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提供各种参加培训、研讨、考察活动的机会。对在实验技术方面作出成绩并取得成果的人员应给予奖励😑。要制定行之有效的业务考核及技术等级晋升办法,使他们热爱本职工作,努力提高业务及管理水平。
第二章 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九条 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仪器设备💢。
第十条 教育部所管的贵重仪器设备范围👻。
1🦸🏻、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2🤹🏻♀️、单台(件)价格不足4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整套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3🐶、单价不足人民币4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教育部明确规定为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沐鸣2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各自所管贵重仪器设备的范围。
第十一条 高等沐鸣2应根据教育事业和学科的发展规划🧚🏿♀️,合理制定仪器设备的购置方案。
1、购置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1)仪器对本校、本地区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
(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要提供原仪器设备发挥效益的情况);
(2)所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设备适用学科范围,所选品牌💀、档次🦸🏻♂️、规格、性能、价格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
(3)欲购仪器设备附件🤶🏻、零配件、软件配套经费及购后每年所需不低于购置费6%的运行维修费的落实情况;
(4)仪器设备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
(5)安装场地、使用环境及各项辅助设施的安全、完备程度;
(6)校、内外共用方案;
(7)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
2、仪器设备的审批程序
(1)校内申请单位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
(2)校级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及沐鸣2有关人员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提出具体意见;
(3)报主管校(院)长审批📢;
(4)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所管的仪器设备🎓,必要时由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 高等沐鸣2要建立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购置和监督机制,实施公开招标或集团采购等方式🧘🏽♂️,在节约沐鸣2经费的同时确保所购仪器设备的质量。
第三章 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三条 各校购置仪器设备☀️,要选择能明确完善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索赔、保修,并能随时提供零配件的公司或厂家🖲,保证所购仪器设备符合所需要的技术指标,并在验收合格后🙅🏽♂️,能在可用期内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 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要有使用🤽♂️、维修等记录🥡。要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检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第十五条 高等沐鸣2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各机组要在完成本校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努力开展对社会各单位的协作咨询🚒、分析测试、培训等技术服务工作🏈。要在开展校内、校际和跨部门协作共用的同时🐃😒,积极培训能独立操作仪器设备的人员👰♀️,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努力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要尽量使用外单位已有的仪器设备,避免出现区域性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
第十六条 高等沐鸣2使用仪器设备的收费标准应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沐鸣2对内教学使用仪器设备不得收费,科研使用仪器设备可收取部分机时费🍀。沐鸣2仪器设备对外服务应按有关规定收取机时费,所收经费由沐鸣2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沐鸣2主管部门将其中大部分经费返还有关实验室,实验室应根据沐鸣2、省级🀄️、国家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将返还的经费用于补偿仪器设备的运行、消耗、维护🏣、维修及支付必要的劳务费用𓀖。
第十七条 仪器设备一般不准拆改和解体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或研制新产品需拆改解体时👩🦰🐻❄️,应经沐鸣2主管设备的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仪器设备配备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层次,应以能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充分发挥效益为原则🕵🏼♂️。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制”🖇🤏🏼,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办法🙋🏽。
第四章 贵重仪器设备的报损和报废
第十九条 因技术落后、损坏、无零配件或维修费过高确需报废的仪器设备,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时报损报废。
沐鸣2仪器设备报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1👊🏽、沐鸣2仪器设备所属单位提交报废申请;
2、沐鸣2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审议🔵,提出技术鉴定报告和意见🧙♀️;
3🧵、报主管校(院)长审批;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第二十条 报废仪器设备收回的残值,应根据《高等沐鸣2财务制度》🧑🎨、《高等沐鸣2会计制度(试行)》,纳入沐鸣2年度设备经费🙅🏼♀️🌈。
贵重仪器设备的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一条 高等沐鸣2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考核制度🤾🏻♂️。
1、每年年终,由沐鸣2院㊙️、系(所🫥、中心)根据《高等沐鸣2贵重仪器设备效益年度评价表》,对部管仪器设备进行自考核工作🪧,对校管仪器设备的考核范围和内容可做适当调整;
2、沐鸣2主管部门组织检查🎱、核实,并向全校公布;
3、教育部每年公布部管仪器设备(03类)使用情况𓀝🏒,并不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工作🩲;
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定每年检查所管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的办法。
第二十二条 高等沐鸣2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奖惩制度。对在申请购置🏊🏻♀️、使用管理、保养维修、技术改造等各项工作中成绩优秀的机组和个人,沐鸣2应及时予以奖励💦;对严重失职者要依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沐鸣2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沐鸣2的实际情况☞,制定仪器设备的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属于财政部规定的固定资产起点线以下的👞🧗🏻,属高等沐鸣2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各高校可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状况,自行制定管理办法。其中对于沐鸣2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高等沐鸣2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0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