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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材料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1-12-08 浏览:5107次
全国模范法官詹法官同志先进事迹报道集
詹法官,女,1963年生,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少年审判庭庭长。从事法院工作 27 年,其中在少年审判庭工作9年。
在审理少年犯罪案件中,她始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忠于职守,为民司法,公正办案,努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一个共产党员,无论份内份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的庄重承诺。几年来她所审结的近500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1140多人,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受到当事人和群众的高度信赖。她积极探索创新,推动建立了预防未成年犯罪体系和新生少年融入社会机制,传递司法温暖,化解社会矛盾,被人们称为“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法官。
经省委同意,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联合主办詹红荔同志先进 事迹巡回报告,从4月13日至4月 27日,将在全省作10场巡回报告。
詹红荔同志现任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少年庭庭长。9年来,她全身心投入少年审判工作,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将审判工作不断向庭前、庭后和庭外、院外延伸,挽救了许多失足少年,化解了一个个涉及家庭、社会的矛盾,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称赞,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官、全省十佳法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首场报告会。会前,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亲切接见了报告团全体成员,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文清作了讲话,充分肯定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并对开展好学习宣传活动提出要求。参加接见并出席上午报告会的领导有,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唐国忠,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锦贵,省政协副主席李川,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长牛纪刚,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和福州市有关负责同志。正在福建开展工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组也专门派员出席报告会。让我们对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报告团的六位成员用朴实的语言、切身的感受、鲜活的事例,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向我们讲述了詹红荔同志可亲可敬可学的先进事迹,使我们每一位同志都深受教育和鼓舞。通过聆听报告,我们深切地感受到,詹红荔同志的事迹平实、真切,于细微处见精神,于平凡中见伟大,启人心扉,令人感动,催人奋进。
唐国忠部长对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全省要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詹红荔同志的热潮,学习她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坚定信念,爱岗敬业、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大爱无私、甘于奉献的优良品德,清正廉洁、清风正气的高尚品格。希望全省上下广泛深入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爱岗敬业奉献,服务人民群众,以新的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奋斗!
 
先进事迹
图为詹法官到沐鸣2给小学生宣讲法律知识
詹法官先后被评为“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道德模范”、“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等,并荣立个人一等功。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新华社有关詹法官先进事迹的报道材料上批示:“法官詹法官同志挽救、帮扶失足少年的事迹很感人,经验很宝贵,可商高法后在社会上大力宣传。”中央政法委于8月11日专门发出通知,号召全国政法系统及单位开展向詹法官同志学习活动。
 
 
 
情铸和谐的好法官
詹法官始终坚持"一个共产党员,不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不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的承诺,怀着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追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到少年审判工作的始终,教育、感化、挽救了一大批失足少年。她审理的近500起案件涉及1140多名少年犯,无一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受到当事人和群众的高度信赖,被誉为"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法官。
詹法官认为,少年审判,惩罚不是目的,关键在引导他们真诚悔过,重塑人性,走向新生。她主动将审判工作向前、向后延伸,在长期实践中,摸索总结出一套符合少年审判规律的"三三九不工作法":首先,是庭前的三个不开庭: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对被告人成长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对犯罪危害没有足够认识的,不开庭。其次,是庭中的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被害方没有得到精神抚慰,达不成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第三,是庭后的三个不松手:入监后延伸帮教没有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的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落实的,不松手。这套工作法,有效拓展了少年审判的工作平台,提升了工作实效。
有个学生叫小冬,家境贫寒,成绩优异,一念之差,拿走了同学的笔记本电脑。庭审中,他真诚悔过。对这样偶犯的失足少年,本可依法适用缓刑。但由于他是外来农民工子女,落实不了帮教措施,判不了缓刑。詹法官认为,如果因此就判处监禁刑,这对小冬不公平,而且进监狱还有"交叉感染"的危险,可能会毁掉这个孩子。
为此,詹法官来到小冬父母临时居住的社区,在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中为小冬寻找帮教人。为找一位老专家,她六次登门,才把他等到。当詹法官说明来意,老人反问:"这孩子是您家亲戚?"詹法官摇摇头。老人再问:"那是受人之托?"她还是摇头。老人有些不解:"那你这么上心,是为什么?"詹法官说:"这是一个农民工的孩子,他的父母离乡背井就是为了将孩子培养成人。我不忍心让他们希望落空。只是想请您尽一份力,给孩子一个新生的机会。"老专家被感动了。
小冬在这个老专家的监护与帮教下,渡过了缓刑的日子,2009年顺利考上了农林大学。
在詹法官眼里,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又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推动者。为了让更多的孩子远离犯罪,詹法官主动走出法庭,走进沐鸣2,深入社区,融入家庭,创建了一种重在激励、重在引导、重在互动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体系。为了更好与青少年沟通,詹法官还学习了大量的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知识,开通了"维权热线"、"QQ在线",为他们释疑解惑。为了让失足少年尽快回归社会,詹法官与社会各界联动,创立了一条爱心接力帮教工作新机制,先后帮助315名失足与问题少年重返课堂,为75人找到了工作。
詹法官总是这样,认认真真办案,实实在在做事。群众亲切地称她为"法官大姐"、"法官阿姨"、"法官妈妈"。老百姓这一声声亲切的称谓,就是一个个最美好的赞赏,就是一份份最真情的回馈!
 
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 报道集网站:
http://www.legaldaily.com.cn/zt/content/2011-11/07/content_3080158.htm?node=27448
 
 
 
 
 
 
 
 
 
 
 
 
 
 
 
 
 
 
 
 
 
 
用爱心重塑孩子心灵
詹法官法官审案,总是情理法交融,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她常说:"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判案,更重要是挽救一个人,重塑孩子的心灵。"记得2007年3月,詹法官审理一起少年故意伤害致死案件。被告人小陈刚满十五岁,纠集几名同伴教训与自己有过节的小钟,不慎将小钟伤害致死。小陈自认为犯下死罪,破罐子破摔,脾气异常暴躁。羁押期间,因一点小事就把同监房的一位在押犯踢成了重伤。
  开庭了,詹法官神情凝重,言语中透着威严,这正是我想象中不怒自威的法官。渐渐地,小陈低下了头。进入庭审尾声的"法制教育"阶段,面对小陈,詹法官庭长脸上带着母亲般的关怀,话锋一转,轻轻地问:"听说你最近老是咳嗽,好些了吗?"这样温情的话语,让在庭人员多少感到有些诧异,被告人抬起了头,眼神温驯了许多。詹法官依旧轻轻地说:"我知道你生父好吃懒做,经常打骂你们母子,你非常恨他。但你随妈妈到新家庭后,你的继父、哥哥、姐姐都很疼爱你。"
听到这些,小陈一愣,眼里有一抹泪光闪过。詹法官继续娓娓道来:"你知道吗?为了你的事,你妈妈整日以泪洗面,眼睛都快哭瞎了;你的继父四处借债替你赔钱;你的哥哥姐姐天天轮流照顾被你踢伤的人,你对得起他们吗?"詹法官庭长指着坐在旁边憔悴的被害人妈妈,动情地说:"孩子们,后天就是小钟16岁生日,你们让一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了。看看小钟的妈妈,她失去了唯一的孩子,孤苦伶仃,无依无靠,你们于心何忍啊!"
这时,小陈已经哭成了泪人,他揪着自己头发,发疯般地叫着:"我该死,我该死啊!"卟嗵一声,跪在被害人妈妈面前,边磕头边哭喊着:"阿姨,如果您不嫌弃我,等我出狱后,当您的儿子,给您养老送终。"
小陈的母亲也当庭跪在被害人妈妈面前,"妹子啊!是我没把儿子教育好,对不起你一家人!"
看着跪在自己面前失声痛哭的小陈母子,被害人妈妈再也抑制不住,哽咽着对詹法官说:"我已经失去了孩子,就别让另一个妈妈也失去孩子,请法庭对他们从轻发落吧!"
大家都被人性的宽容打动了。顿时,整个法庭鸦雀无声。我努力控制情绪,但泪水已经模糊了视线,坐在我旁边的詹法官也用纸巾擦拭着眼泪,整个法庭沉浸在无法言说的震撼之中。但我心中还是有点疑惑,这个顽劣的孩子,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转变?
闭庭后,我私下向詹法官请教。她说:"功夫在庭外。"原来,开庭前,詹法官庭长远赴异地,对小陈的成长经历进行全面调查;多次到看守所,对小陈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并进行心理疏导;动员小陈父母积极赔偿,抚慰被害人家属。她对我说:"没有不可救药的孩子,只要拨动他们心中的善弦,就有新生的希望。"
人们常用园丁来赞美老师,詹法官就是一名特殊的园丁,她用爱心唤醒失足少年的良知,用爱心引领孩子们健康成长。
 
 
 
 
 
 
 
 
 
 
 
 
 
 
 
 
 
 
 
 
 
 
 
 
 
为了孩子的明天
我1984年到法院,长期从事刑事审判,第一次接触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那还是在延平法院少年庭成立之前。几个案件下来,对我触动很大,让我对少年审判有了新的认识。
这得从郑微微的案件说起。郑微微在我们那儿小有"名气",父母残疾,无人管教。9岁就开始"闯社会",打、砸、抢、偷、盗无所不为。刚满14岁就因涉嫌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被起诉,一个这么小的孩子,竟干了那么多的坏事,着实让人恼怒。庭审时,我没有好脸色,一判了事。
这年春节前,我们到省少管所慰问。我发现会场里一个人一直低着头,便走过去拍了他肩膀,送给他一份精心制作的贺年卡。他抬起头,冲我一笑,我没认出是谁。
时间过得很快,一天下班路上,一个骑摩托车的人突然折回头叫我:"詹法官!"
望着满脸诧异的我,他说:"我是郑微微,我提前出狱了!"
"詹法官,很感谢您,您送我的贺卡我一直留着,上面的话我全记得,您还拍了我肩膀,那一下,我就知道您没有忘记我。后来我很努力,获得了减刑。现在我有工作了。"
我下意识地说:"现在真要好好做人、做事了。"
"放心吧,我不会辜负您的。"
我愣住了,半天说不出话来。第二天不由自主地调出他的案卷。还是那些材料,但却看到了另一个他,一个14岁孩子的痛苦、艰难和不易。没想到那一拍,会出现这样一个令人欣喜的结果!我不经意间改变了他,他也改变了我。这让我认识到,法官的责任不仅仅在法庭,爱的引领和判后帮教更漫长,对于犯了罪的青少年,只有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用真情和爱心洗涤他们沾满尘灰的心灵,使其真诚悔过,这才是少年审判的良方。
在少年庭工作,我考虑最多、感到最困难的就是如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时一件小事,就会让一个孩子失去理智走向犯罪,害人害已害社会。我想,如果能让他们懂得是非善恶,防患于未然,那远比等他们犯事了再挽救更有意义。于是,我们走进沐鸣2、社区,尝试着和家长、老师沟通,做一些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益的努力和实践。
现在孩子接收的信息量很大,思想活跃,要想走近他们,让他们接受你的观念,并不容易。我只好多学一些知识,经常向在大学读心理学的女儿讨教,了解年轻人的思想喜好,了解时下潮流风尚。年轻人喜欢网上聊天,我特地申请了QQ;年轻人反感说教,上法制课时,我更注重让他们自己去感受;现在孩子表现欲很强,我更愿意组织一些"模拟法庭大赛"、"法制漫画大赛"、"演讲比赛"等活动,让他们身临其境地去体验;知道现在很多家长对叛逆期的孩子无所适从,给他们一点建议;获知一些回归社会的新生少年遇到困难,给他们一点帮助......渐渐地,大家接纳我,信任我,也接受了我的观点。
"磨刀不误砍柴工"。近几年,我们庭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越来越少,这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预防犯罪的工作中。我深深感悟到,法官不仅仅是法律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回应百姓关切,做好群众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少年刑事审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我愿意与同志们一起共同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拥有更加幸福美好的明天!